景民齐心 形成合力 毫不动摇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致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内广大经营户、旅游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内广大经营户、旅游从业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安庆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为进一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环境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净化景区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风景区文明形象。结合风景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着重在景区经营户拉客、追客行为,“黑车”“黑导”,摊贩不在规定区域经营等欺行霸市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长期扰乱景区正常旅游秩序的黑恶分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形成风景区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19年4月25日起,对继续在风景名胜区内、旅游公路沿线不按规定的区域和营业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乘坐机动车在旅游公路沿线蹲点守候、非法拦截、强登、追逐、围堵游客车辆、纠缠游客并要求游客接受服务、或者强行向游客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相关标准,坚决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二、自2019年4月25日起,对未按规定办理营运证的车辆,继续在风景名胜区内不按规定的区域和经营范围进行营运活动的出租车、私家车乘载游客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相关标准,坚决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三、自2019年4月25日起,对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小商品摊位、摊点销售的定点经营户,在三祖寺景区停车场、广场,茶庄游客中心停车场、广场,马祖庵景区停车场、广场,大龙窝景区停车场、广场等游客集中地向游客流动兜售小商品,围堵、追逐、纠缠游客兜售小商品的,一经发现,依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相关标准 ,坚决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四、自2019年4月25日起,进入景区的导游必须统一佩证上岗。对取得导游资格证未经导游管理中心派遣、擅自到旅游公路沿线、停车场、广场进行揽客或者景区农家乐业主及其旅游从业人员继续在风景区内从事揽客服务的“黑导”,一经发现,依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相关标准,坚决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五、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扰乱景区正常旅游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及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对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公民个人信息。
信函举报:潜山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潜山市综治中心三楼)
天柱山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潜山市天柱山路112号)
举报电话:110、0556-8960025 0556-8920488 0556-8930525
电子邮箱:qsshce@qq.com
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25日